国家发改委1月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称,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
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意见表示,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将智能充放电设施建设和改造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范畴,对车网互动试点示范项目加大资金支持。新能源车企、充电设备制造与运营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生产、销售与服务责任,支持车网融合生态建设。
意见表示,要强化试点示范,初步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示范,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
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
意见提出,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攻克高频度双向充放电工况下的电池安全防控技术。
意见表示,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车网互动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优先完成有序充电场景下的交互接口、通信协议、功率调节、预约充电和车辆唤醒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
意见表示,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鼓励针对居民个人桩等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充电设施制定独立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围绕居民充电负荷与居民生活负荷建立差异化的价格体系,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应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充换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
意见提出,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将车网互动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支持电网企业结合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车网互动管理,优先实现10千伏及以上充换电设施资源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覆盖至低压配电网及关口表后的各类充换电设施资源。
此外,意见提出,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